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公開征集2024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的函
發布時間:2024-10-23
瀏覽次數:16
來源:
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公開征集2024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的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為加快推進我省地方特色食品產業發展,經研究,現公開征集2024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具體要求如下:
一、依據和范圍
申報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立項建議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地方特色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可以立項。其范圍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產品標準、地方特色食品的生產經營規范標準、使用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能檢測的地方特色食品標準中指標的檢驗方法標準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不得與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國務院部門規章、公告等矛盾、沖突;不應當包括特殊食品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及質量規格標準、食品相關產品標準、農獸藥殘留限量及檢驗方法標準、非法添加物質及摻雜摻假鑒別檢驗方法等。
二、申報要求
(一)標準推薦起草單位應具備起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所需的技術能力和水平;能夠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所需要的技術工作;在承擔項目所涉及的領域內無利益沖突;能夠提供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工作所需人員、經費、科研等方面的資源和保障條件;能夠按照要求完成相關起草任務。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立項建議。
(二)立項建議的標準應當具備扎實的前期工作基礎,有充分的研究數據和結論,提交立項建議的同時應提供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立項背景和理由、標準適用范圍和技術要求、國內外相關標準情況、現有風險監測和評估資料等。
(三)標準項目負責人由起草單位指定,應當在食品安全及相關領域具有較高的造詣和業務水平,熟悉國內外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
(四)申請的立項建議不應與國家衛生健康、農業農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標準項目重復。
三、報送要求
(一)立項建議單位或個人應填寫《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見附件),推薦標準起草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并提供相關支撐材料。
(二)請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將《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及相關支撐材料紙質版加蓋公章后,郵寄至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藥物政策與食品安全處。以上材料電子文檔(包括word文檔和紙質文件的PDF文檔)同時發送至電子郵箱hnswsjkwspc@163.com。
聯系人:李向力
電 話:0371-85961216
2024年10月17日